申请表
为加速听力辅助技术普惠进程,助力听障群体实现高质量生活重建,《“新声计划”人工耳蜗项目(第三期)》旨在为听障患者设备升级提供公益性支持,缓解家庭压力,项目资助<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听障者提供体外机升级支持,重点解决家庭经济负担重、技术适配难等痛点,让科技赋能真正惠及每一位听障人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有听障设备升级需求的听障患者。
二、资助标准
项目按照采购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票据金进行资助(<5万元),每位听障患者只可申请一次资助,已经资助过的患者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请须知
此次项目申请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听障患者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材料前需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救助申请表》的内容,并同意所有告知事项;
受助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南青基金有权邀请或委托其他主体或个人进行信息核实;
如申报材料中出现虚假、伪造或隐瞒等情况,一经发现,南青基金将不予资助,如申请家庭通过虚假、伪造或隐瞒等手段获得资助,南青基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资助款项;
收款人需提供实际发生的,采购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新增)体外机开机时间需要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超出时间将不予资助。
【特别声明】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表示一定能够获得资助
五、资助流程
申请:申请人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救助申请表》。
审批:基金会审批后,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
资金拨付:
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0日收集整理审核受助人材料。
审批通过后公示受助者名单,公示3天。
公示期结束后,南青基金将资助款拨付至患者个人(资金拨付时间2-3个月)。
资助所需材料:
受助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
《人工耳蜗升级救助申请表》
《知情同意书》
采购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诊断证明(不限制时间)或残疾证明二选一
(新增)开机证明文件(开机时间需要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六、特别约定
获得资助的听障患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 影像等,南青基金具有使用权。
七、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八、可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申请。
https://lxi.me/2Femze 「“新声计划”人工耳蜗项目(第三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