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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西省民政厅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新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上,在显要的位置明确标注了“慈善组织”字样。这是《慈善法》实施以来,江西省根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首批认定的全省性慈善组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江西省民政厅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确认了首批15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为慈善组织,分别是:江西慈爱公益基金会、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江西庆金慈善基金会、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江西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南昌大学潘际銮教育基金会、江西省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江西省民建同心扶贫基金会、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江西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江西青原弘济慈善基金会、赣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根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慈善组织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照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公开透明作为公益的宗旨,在全国透明指数排行上连续两年排名第一,更是在未来规划中提出以公益透明为“心”,一“箭”创新明星项目,一“箭”高效项目管理,一“箭”公益人才建设,让公益更透明、更创新、更高效!